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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18-02-08 来源:兰州市委老干部局 字号:[ ]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范围

 二、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三)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四)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 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 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2.教育支出(类)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5.住房保障支出(类)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

 2.公用经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四、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五、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2、负责对全市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政策业务指导,并向市委老干部工作局报告工作。

 3、负责全市改制和破产企业及本中心接收管理的本市和异地来兰安置离休干部政治待遇落实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改制和破产企业及本中心接收管理的离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配合组织部门抓好改制和破产企业老干部党支部建设。

 4、负责全市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工作,负责本中心接收管理的本市和异地来兰安置离休干部生活待遇落实和服务工作,以及离休干部逝世后的善后事宜和遗属待遇的落实工作。

 5、负责市属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各项经费的审核、收缴、报批、下划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于2006年兰州市离休干部第一管理所和第二管理所整合后成立的事业性质单位,隶属市委老干局管理二级预算单位。

 内设办公室、财务部、管理一部、管理二部。2017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1名,工勤4人,退休19人。

(三)预算编报范围 

 根据部门预算编报要求,纳入兰州市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包括:兰州市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本级预算。

 二、部门预算表

 按照部门预算公开要求,共有8张表格,分别是: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26.20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626.20万元,无上年结转资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2.23万元、教育支出0.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9万元。

 1.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626.20万元,无上年结转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6.20元,占100%。

 2.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626.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20万元,占45%,项目支出344万元,占56%。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6.2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5.66万元,增长7.86%。主要原因是2018年企业离休干部公用及特需经费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502.23万元,基本支出158.23万元,项目支出344万元,占比80.2%,较上年减少68.44万元,下降11.99%,主要原因是退休费上年度在本科目反映,本年度在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反映。

 2.教育支出(类)

 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财政拨款预算0.67万元,占比0.1%,较上年增加0.2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费用相应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预算103.37万元,占比16.5%,此款项为基本支出,上年包含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

(2)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拨款预算0.28万元,占比0.04%,此款项为基本支出,上年部门预算中未包含。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预算6.31万元,占比1%,此款项为基本支出,上年部门预算中未包含。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财政拨款预算3.55万元,占比0.57%,此款项为基本支出,上年部门预算中未包含

 5.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预算9.79万元,占比1.56%,较上年增加0.37万元,增长3.9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费用相应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2.2万元,比2017年增加11.06万元,增长4.0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工资及相应费用增加;二是2018年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工作改革,增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金。具体情况如下: 

  1.人员经费

  人员经费为254.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生活补助。

 2.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为27.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94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0.0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 0.14万元,比上年增加0.0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相应增加。

 3.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基本预算支出27.81万元,比 2017年增加3.3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相应增加。

 2018年专项预算经费344万元,较上年增加34.6万元,增加了11.18%,主要原因是去世企业离休干部增加,发放的生活补助费用相应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根据《兰州市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兰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通用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为3.64万元,其中服务类1.34万元,货物类2.3万元。

 四、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我单位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执行制度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保证预算绩效工作成效良好,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反映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三公”经费: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兰州市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明细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3)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4)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附件:

 兰州市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明细表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市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xls

 

 

                         兰州市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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